“设”指的是设想,“计”指的是计划,所以设计指的是人类通过提前设想一个预期的结果,并且对实现这个预期结果进行计划。
 
计划实现设想结果的步骤,通过事先在脑海中进行思维模拟,最终实现设想的过程。
 
哦,设计原来是一个过程,是一个为实现某种设想而进行计划的过程。
 
任何设计工作的本质,都是在解决一个问题,实现一个设想,或者在商业界称为满足客户需求。
 
客户说“给我一个A”,设计师不可能立马给出一个A。因为客户发出要求之时,这个A并不存在,设计以及设计师存在的意义在于“给我一个 A”中的 A 只能由设计和设计师来取得。
 
设计是一种创造性的活动,设计行为的过程是无法具象化的,因为设计并不是从线性逻辑开始的,即使设计工作中有直接从A到B这样的行为出现,但他支撑起来的并不是设计。
 
既然支撑设计的不是线性逻辑,那么能够作为设计的又是什么逻辑方式?选择。
 
好比我们从A走到B,如果只有一条路,没得选,只能走这条路,自然不觉得这是设计。
如果有多条路,我只是随便选了一条路,如果让我走别的路也可以,这样也不是设计。
 
但是如果我很在乎时间,仔细比较之后选择路线最短的那条路,这就很像设计了。
 
如果我既在乎时间,又在乎路边的风景,还在乎路途的舒适性,仔细权衡之后选择了最佳的那一条,这就更像设计了。
 
所以看起来设计也离不开选择,这也难怪很多人说设计就是选择了。
 
设计的选择是有目的的,所以设计者必须清楚他的目的。
 
设计跟艺术是有区别的,设计是服务大众的行为,艺术是一种表达自我的行为。不管他们是否强调使用者。委托性在设计中的性质不言而喻,但委托时候的预期目标并不明确,这决定了设计师在设计过程中的行为都具有专断性。A 和 B 两种方案都可以,为什么你交付给我的是 A而不是B。
 
如此一来就带来了另一个问题,那就是方案优劣的选择。比如A、B两个方案,最终选择了A,可能会有很多个同样质量的设计方案,就需要从多个角度来解释当前的这个最终设计是具有高品质的。在市场和设计师、消费者和设计师的背景下,这个优劣考量的问题到不会很明显。但会在设计师自身的工作当中如影随形,因为设计师要明白自己的选择,以及自己的设计只可能是最佳之一。当然会有不少的诠释来对选择作出辩护,比如设计师的风格,企业文化,市场导向等等。
 
现在看来,设计是一种有目的的选择。
 
设计东西需要集中注意力,我们首先要问的是,我们希望人们有什么感受,可以带来什么价值。然后开始围绕我们的意图,设计出不同的方案,直到我们碰到的一个最优的方案,能够给我们带来价值,提升一种生活,只有这样,我们的工作才叫设计。